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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将设立50亿资金扶持新能源车推广

2015-01-27 来源:中国经济新闻网 作者:木子

  经过近几年新能源汽车的推广,深圳已累计推广各类新能源车近万辆,但离2015年累计推广2.5万辆的目标还有不小的距离。


  2015年1月22日获悉,《深圳市新能源发展工作方案》和《深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日前已正式出台,深圳将统筹设立50亿元的推广应用扶持资金,除了对新能源车购置给予补贴外,个人和企业在使用环节也可享受到最高达每辆6万元的优惠。


  2015年新能源车将新增1.5万辆


  近年来,深圳在公共交通、公务车、私家车三大领域逐步开展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工作,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规模居于全国前列。


  截至2014年11月底,深圳全市累计示范推广各类新能源汽车9392辆,其中混合动力公交大巴1771辆、纯电动公交大巴1253辆、纯电动公交中巴26辆、纯电动出租车850辆、公务车520辆、私家车4910辆、燃料电池车62辆,新能源汽车累计实现安全行驶里程超过8亿公里,节约燃油约7万吨,碳减排量超过22万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与经济效益。


  购买使用新能源车均可享受补贴


  据《深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1:1配套地方补贴,且不退坡(逐年递减)。补贴额度按不同种类,或以车身长度或以标准工况续驶里程来计算。以纯电动客车为例,每辆最高补贴可达50万元(车身上在10米以上);再如纯电动乘用车,标准工况续驶里程在250公里以上补贴达到了6万元。


  在新能源车的使用环节,深圳也创新性地出台了补贴措施。按照规定,对个人、企业购买使用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主要用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路桥费、充电费、自用充电设施及安装费等方面,其中纯电动乘用车最高补贴可达2万元(标准工况续驶里程在250公里以上)。


  为鼓励出租车运营企业购买使用纯电动出租车,除了享受纯电动乘用车购车和使用补贴外,对燃油出租车更新为纯电动出租车的,另外给予推广应用补贴5.58万元。出租车运营企业2015年到期更新为纯电动出租车的,更新车辆数以同产权1:1比例置换,另给予置换数10%的纯电动出租车指标奖励。


  深圳现有加油站或将加装充电桩


  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建设快速充电站81座(其中公交充电站74座、社会充电站7座)、慢速充电桩近3000个。发改委表示,其将对集中式充电设备(站、桩、装置)投资给予30%的财政补贴。同时鼓励在已建成停车场(位)等现有建设用地上设立他项权利建设充电设施。


  按照《工作方案》,各区重点在客运交通枢纽、体育场馆、路内临时停车位等建设快速充电桩,研究探索在现有加油站加装快速充电桩。2015年底前全市新增1800个快速充电桩,其中宝安、龙岗、南山不低于300个,福田、罗湖、龙华不低于200个,光明、坪山不低于100个,盐田、大鹏不低于50个。


  发改委透露,深圳将统筹设立50亿元的深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扶持资金,加紧制定《深圳市新能源汽车扶持资金管理办法(2013~2015)》,争取在今年第一季度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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