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8日,厦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对《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全面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促进高颜值生态花园之城建设的决定(草案)》进行一审。
移动污染防治机动车尾气排放成为当前厦门空气污染的第一大污染源,决定草案提出除了新增公交车要用电动车外,新投放或更新的出租车、网约车、环卫车也要逐步提高纯电动车辆所占比例。禁止从外地转入不符合本经济特区有关规定的机动车,纯电动车除外。申请从外地转入的机动车,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并经排气检测合格后,有关部门才能受理。
机场、港口污染防治决定草案提出,新建码头应规划、设计和建设岸基供电设施。船舶靠港后应优先使用岸电。市政府要制定措施,逐年提高岸电使用率和集装箱拖车中纯电动车辆比例,推动厦门港区通行船舶电动化,逐步更新替代燃油动力船舶。同样的,新建机场停机位也要同步建设地面电源,逐年提高桥电设施等地面电源的使用率和机场内特种车辆中纯电动车辆比例。
比亚迪 10-11米 20-39座 公交车(纯电动)
海格 11-12米 24-72座 客运旅游团体客车(柴油 天然气 混合动力)
海格客车 5-6米 5-16座 客运旅游团体客车(柴油 汽油 纯电动)
宇通 12-13米 25-55座 客运旅游团体客车(柴油 天然气)
金龙 12-13米 24-56座 客运旅游团体客车(柴油 纯电动 天然气)
中通 5-6米 10-19座 客运旅游团体客车(柴油 天然气)
东风超龙 6-7米 10-27座 客运旅游团体客车(柴油 天然气)
金旅 10-11米 21-40座 公交客车(纯电动 柴油 混合动力 天然气 燃料电池)
安凯 7-8米 10-23座 客运旅游团体客车(柴油 汽油)
晶马 5-6米 10-19座 客运团体旅游客车(柴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