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4年9月1日起,新疆三级及以上汽车客运站将实行实名制售检票制度。
记者从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获悉,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要求,《全区三级及以上汽车客运站实名制售检票工作方案》已于日前下发。
此次实名制售检票制度实行后,乘客购买客票时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没有有效身份证件的,由当地公安机关出具证明方可购票。对持二代身份证购票的乘客,应采用身份证信息采集设备直接读取乘客信息;持有其他有效证件购票的,应将乘客身份信息手工录入购票系统。在客运站微机售票系统升级后,旅客姓名、身份证号、乘车区间、车号等乘车信息由售票信息系统打印在车票上,并通过网络上传至当地公安机关。
旅客乘车检票时,检票员要仔细核对乘车人员有效身份证件、所乘车辆班次等信息。认真比对车票信息、旅客身份证件是否一致,做到人、证、票信息一致方可乘车。信息不一致或无有效合法身份证明的,不允许乘车。
据了解,由于现有汽车客运站使用的“全区汽车客运站微机售票系统”(以下简称:微机售票系统)不能满足实名售票要求,交通运输厅将在原有汽车客运站微机售票系统的基础上,开发实名制功能模块,对现有微机售检票系统软硬件进行改造。目前仍未使用微机售检票系统的客运站,要按照要求配置有关设备、设施,直接升级使用具有实名制售票功能的微机售检票系统。
据介绍,全区汽车客运站实名制售检票系统的试运行工作要在8月20日前完成,喀什地区、和田地区、阿克苏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要在8月20日前率先正式开展实名制售检票系统应用。
截至2013年年底,全疆(不含兵团)共有三级以上客运站119个,目前共有101个客运站使用了微机售检票系统。
比亚迪 10-11米 20-39座 公交车(纯电动)
海格 11-12米 24-72座 客运旅游团体客车(柴油 天然气 混合动力)
海格客车 5-6米 5-16座 客运旅游团体客车(柴油 汽油 纯电动)
宇通 12-13米 25-55座 客运旅游团体客车(柴油 天然气)
金龙 12-13米 24-56座 客运旅游团体客车(柴油 纯电动 天然气)
中通 5-6米 10-19座 客运旅游团体客车(柴油 天然气)
东风超龙 6-7米 10-27座 客运旅游团体客车(柴油 天然气)
金旅 10-11米 21-40座 公交客车(纯电动 柴油 混合动力 天然气 燃料电池)
安凯 7-8米 10-23座 客运旅游团体客车(柴油 汽油)
晶马 5-6米 10-19座 客运团体旅游客车(柴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