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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兰州:红古中小学实现校车全覆盖

2014-06-12 来源:兰州日报 作者:杨贵智 鲁东林

  “太好了,我们坐着安全舒适的校车,冬天再也不怕冷了,也不用担心安全问题了,爸爸妈妈也更放心了。”2014年6月8日,记者刚上校车,同学们你一句我一句竞相说着校车的好处。据悉,随着甘肃省兰州顺达校车服务公司崭新的6辆“大鼻子”校车投入运营,至此红古实现了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校车全覆盖,600多名中小学生坐着安全舒适的“大鼻子”校车上学放学。按照省市要求,乘坐校车学生家校距离严格划定于3公里以外,乘车费用由市区财政分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适当承担部分费用。

学生们乘坐的“大鼻子”校车

学生们乘坐的“大鼻子”校车


  在校车全覆盖工程实施前,红古区针对管理,多次组织相关部门研究讨论,最终确定了“交通部门科学管理、交警部门依法监管、乡镇街道属地管理、安监部门综合监管、校车公司依规严管、教育部门主动协同”的管理模式,出台了《红古区校车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明确了相关单位的安全职责。该区教育局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制定了《红古区校车安全管理实施方案》、《红古区教育局校车安全管理办法》和《红古区校车运行安全专项检查表》,定期对校车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反馈,并要求限期整改。为确保工作落实,区教育局通过综合整治、明察暗访、群众举报等形式,查看校车在运行过程中是否有超速超载等违规违章现象存在,对发现的问题以通报的形式下发全区各校园,并将通报与年终绩效考核直接挂钩。


  为消除校车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校车交通事故,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红古区教育、交警等部门还与各相关校园分别签订了校车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建立并完善了校园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追究制,进一步明确了“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原则。各相关校园都建立了以校(园)长为组长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校校车的安全管理,校(园)长作为学校校车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校车的安全运行工作全面负责,跟车护送老师与驾驶员为校车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各相关校园严格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文件要求,自觉接受交通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的检查和督导,建立健全了校车安全管理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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