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促进大气污染防治,减少汽车尾气排放,保护消费者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于4月14日发布公告,定于2014年12月31日废止适用于国家第三阶段汽车排放标准(以下简称国三)柴油车产品《公告》,2015年1月1日起国三柴油车产品将不得销售。请各生产企业积极做好产品排放升级生产准备,合理安排国三柴油车产品库存销售,做好车辆生产一致性管理工作。

比亚迪 10-11米 20-39座 公交车(纯电动)
海格 11-12米 24-72座 客运旅游团体客车(柴油 天然气 混合动力)
海格客车 5-6米 5-16座 客运旅游团体客车(柴油 汽油 纯电动)
宇通 12-13米 25-55座 客运旅游团体客车(柴油 天然气)
金龙 12-13米 24-56座 客运旅游团体客车(柴油 纯电动 天然气)
中通 5-6米 10-19座 客运旅游团体客车(柴油 天然气)
东风超龙 6-7米 10-27座 客运旅游团体客车(柴油 天然气)
金旅 10-11米 21-40座 公交客车(纯电动 柴油 混合动力 天然气 燃料电池)
安凯 7-8米 10-23座 客运旅游团体客车(柴油 汽油)
晶马 5-6米 10-19座 客运团体旅游客车(柴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