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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汽车“以旧换新”全面启动

2009-08-10 来源:滁州政府网

    汽车以旧换新可享财政补贴将惠及滁州车主。从2009年8月10日开始,滁州市正式实施汽车以旧换新政策。想要申请汽车以旧换新的车主,可前往市商务、财政、环保部门在行政服务大厅设立的联合服务窗口申领补贴资金,最高补贴额可达6000元。


    以旧换新最高可补6000元


  根据国家规定,汽车报废时间必须在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期间。在此期间,报废使用不到8年的老旧微型载货车、老旧中型出租载客车,使用不到12年的老旧中、轻型载货车,出租车以外的老旧中型载客车以及提前报废“黄标车”,并换购新车的,可享受3000元至最高6000元不等的补贴。具体为:中型载货车6000元,轻型载货车5000元,微型载货车4000元,中型载客车5000元,轻型载客车4000元,微型载客车3000元,其他车型6000元。


    联合窗口“一站式”申领


  为了方便车主申报,商务、财政、环保部门已成立了汽车以旧换新联合服务窗口,统一办理补贴资金申请。其中,商务部门负责审核《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有效性,以及车主提交的《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申请表》,并录入申请、补贴信息。财政部门负责审核车辆是否属于申领补贴范围及补贴标准,并对符合要求车主拨付补贴资金。环保部门负责查验报废车辆是否属于“黄标车”(“黄标车”是指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


  据了解,车主须将符合条件的汽车交售给指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后,方能换购新车。滁州市指定惟一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为凤阳县洪武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目前该公司已在各县、市分别设立了一个办事处。


    审查合格15日内可拿补贴


  在拿到车辆报废证明后,申请汽车以旧换新的车主可在明年6月底前,到报废车辆车籍所在地联合服务窗口,申请补贴资金。经商务、财政、环保部门审查合格后,由财政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发放到车主指定账户。商务部门提醒车主,逾期提出补贴资金申请的,有关部门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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